肇庆市德正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发表时间:2024-11-18 09:2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 肇庆市德正喷涂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肇庆市德正喷涂项目位于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工业创业园7号(肇庆市建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内A车间),中心坐标为N23°9'32.743",E111°48'38.877"。项目主要从事各类烧烤炉的 生产制造,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烧烤炉45万件。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4.5%,项目占地面积约3917m2,建筑面积3804m2,主要构筑物为租用1栋 1层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建设有自动喷淋表面处理线(包括除油、清洗、磷化工艺),喷粉生产线,喷漆生产线等工程内容。设定劳动定员3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日约250天, 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 公司于2022年6月委托久力环境科技(肇庆)有限公司编制了《肇庆市德正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4日获得了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关于《肇庆市德正 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肇环德建[2023]2号)。项目获批后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基本建设完成,并已申报了排污登 记管理信息(排污登记编号为:91441226MA56PBQNIG001P)。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粉粉尘;喷漆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尾气。项目喷粉废气经“单级滤芯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漆雾后,与烘干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收集后进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最后经处理后的喷粉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和天然气废气三股废气共用一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对生产厂房内作隔声,并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德正喷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工业创业园7号(肇庆市建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内A车间)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 18770201812 五、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11.18-2024.12.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